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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政府召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普法讲座

关键词: 网络安全法 青岛市政府     2017-05-24 08:29:01 作者:徐鹏民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将于今年61日起正式施行,为深入宣传贯彻《网络安全法》,进一步普及和解读《网络安全法》,市政府邀请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领导来青为机关事业单位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单位和网络信息办单位负责人授课,学校网络管理中心派人参加。

   授课人从《网络安全法》的制订背景、主要内容、实施推进措施等方面,深入浅出作了阐述,使与会人员对该法的制订实施有了进一步的理解。

  《网络安全法》作为国内第一部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法律,对关系国家和个人的信息安全,作了明确规定:

  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;

  确立了国家、主管部门、网络运营者、网络使用者的网络安全责任;

  规范了网络运行安全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;

  规范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、对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确立了境内存储原则和跨境传输安全评估;

  规范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原则;

  确立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行为禁则;

  确立了网络安全监测预警、信息通报和应急  处置制度;

     随着网络和应用的日益普及丰富,《网络安全法》将与每个人息息相关,《网络安全法》也是网民行为的保障和约束,需要每个人认真学习掌握。